全过程合作学理阐释与“一带一路”实践逻辑
作者:徐秀军
来源:本文发表于《世界经济与政治》2023年第9期
时间:2023-09-27
摘要:合作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主题。然而,在国际社会中国家间持续有效的合作却难以实现。如何在多元、多维和多样的世界中深化合作已成为当今时代面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通过反思既有国际合作理论和观察共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实践,作者提出协商—实现—分配模式各环节有机衔接和协同推进的全过程合作体系。全过程合作体现了合作理念、合作行动与合作功能的全过程性,反映了合作实践与合作认识、合作整体与合作个体、合作程序与合作结果以及合作目的与合作规律的辩证统一。在全过程合作体系中,协商是合作的基础,也是贯通各个环节的重要纽带;实现是合作的主体,也是最具活力和创造力的部分;分配是合作的归宿,也是合作的动力之源。与此同时,协商—实现—分配模式各环节内部也是各个要素有机联系的子体系。从共建“一带一路”的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及其实践来看,全过程合作已成为共建“一带一路”的鲜明标识。在共商共建共享原则的指引下,共建“一带一路”创造了双边协调的多边主义模式,发挥了优势互补的协同效应,促进了互利共赢的分配正义。基于全过程合作的学理分析与成功实践可以发现,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需要高水平的政策沟通与战略对接、高效能的合作行动与共同发展以及高标准的共享机制与分配规范。
关键词:全过程合作;协商—实现—分配模式;共建“一带一路”;双边协调的多边主义;共商共建共享